201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有关安排
201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有关安排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219号)精神,省教育厅定于2018年10月下旬到11月开展此项工作。为更好地做好督查工作,特提出如下安排。
一、督查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
每所学校安排一天的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评审方法
以《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219号)及附件的评估标准为督查依据进行评审,有独立学院的高校,独立学院列入本部受检,本部资料需包含独立学院资料,独立学院工作情况由本部一并汇报。主要考察形式如下:
1、听取汇报(由学校负责人进行汇报,专家可当场提问,咨询了解有关问题)。
2、查看资料(包括制度、文件、经费安排账目、活动图片、就业调查材料等)。
3、察看现场(看就业、创业场地等)。
4、随机抽取师生召开座谈会(专家分别召开就业工作者和毕业生座谈会,各抽取10-15名,兼顾三本,通过深入交谈,了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的真实现状)。
5、按本科院校毕业生总人数1%、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随机进行现场电话核查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电话核查时请明确截至到2018年8月31日的就业状态)。
6、组长总结反馈(专家合议,形成初步意见,组长进行反馈,反馈成绩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不反馈扣分情况和最后得分)。
三、几点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位专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
客观公正地对学校进行考察评价。
2、考察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超规格接受食宿安排,在食堂用工作餐,不得参加与考察无关的活动,严禁收受红包礼金和礼品。
3、每组交通安排:采取后站接前站的办法进行,即由下一站受检高校派车到前一站受检高校迎接5名专家和1名联络员。第一站负责到省教育厅接,最后一站负责把专家和联络员送回长沙。
4、各组联络员会提前一天主动与受检高校联系。
附件:督查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