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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    2018/6/4 18:02:23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湖南省

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轮第三批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的通知》(湘教通〔2018〕2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申报第3批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评选,为认真做好这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引领和带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促进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构建创新创业资源共享、项目成长互通、成果互惠的新格局。

二、评选条件

1.有必需的创新创业孵化场地。学校已在校内集中建设场地,或与专业实习实训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共建场地,或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场地。孵化场地总建筑面积要求在3000平米以上,其中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集中部分应在1000平米以上。根据孵化项目的不同特点,配备了相应的办公条件,包括办公设备、水电供应等,能较好地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本需要。

2.有必备的专门人员机构。学校应有单独或与其他相关机构联合组建的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机构,列为学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为开展孵化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3.有较充裕的基地专项资金。学校要专门安排资金支持基地建设与管理,并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基地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及房租、孵化基地服务机构工作成本支付、补助创业项目贷款贴息、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服务成本补贴等。

4.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根据基地的职能作用制订必备的规章制度。制度内容包括入驻项目遴选标准与程序,孵化过程管理制度,人、财、物使用与管理规定等等,确保基地创新创业各项活动规范运行并取得实效。

5.能高效率运行并取得较好成效。按照职能要求提供创新创业孵化条件,组织开展孵化活动,提供相关孵化服务,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获得较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等。

三、评选步骤

1.自查自评。按照拟申报高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自查评分表(试行)》(见附件1)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在10月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来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3、公示与审定。经专家组评审初定的示范基地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文表彰并予以授牌。

四、迎评安排

1.听取汇报(由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作简要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专家可当场提问,咨询了解有关问题)。

2.查看资料(包括制度、文件、账目、活动图片等,由汪金良牵头负责收集、整理、完善)。

3.察看现场(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由张光伏、刘思思负责设定考察路线,示范牌准备等工作)。

4.召开座谈会(由专家抽取10名老师和10名毕业生,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重点了解学校孵化基地I作开展的具体情况,他们对学校孵化基地工作的感受,由刘良科,刘佩具体负责,李红波指导)

5.专家合议,形成初步意见。

6.反馈意见(组长简单反馈,只需反馈检查中发现的亮点与不足,不反馈在本组排序情况)。

7.学校办公室做好迎评的接待工作,具体由李红波、梅艳负责,张伟、卢发松负责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创新创业工作室负责人、创新创业基地负责人及计财处等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协助工作。



附件:

1.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分解方案

2.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选表

3.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名册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附件1: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分解方案.doc

附件2: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选表.doc

附件3: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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