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属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137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社会需求对接平台,根据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与部署,我校定于2018年4月至6月组织举办“互联网+”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 晨 李少夫
副组长:李 敏 夏维福 王文龙 李新华 汪友仁
成 员:张光伏 王 云 刘良科 贺修裕 田贵武 胡承德 彭进香 李旋旗 刘思思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全省大赛第三轮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师生共创项目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现有扶贫对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赛事活动等有关事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五、比赛赛制
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省大赛选拔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上报参赛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按照评选排名先后推荐参加全省大赛。
六、实施步骤
- 选拔参赛学生。根据大赛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尽快摸底,组建参赛团队,农林科技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各至少组建15个参赛团队。外国语学院组建至少6个参赛团队,要求尽量每个项目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都有参赛项目。
- 各二级学院的团队负责人、指导老师应认真领会吃透大赛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发动本院师生积极参与其中,特别是创新创业指导课老师要积极指导参赛团队,建言献策,分工负责,尽快组建参赛团队参加本校大赛。
- 根据省大赛组委会通知的报名截止日期,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二级学院要在6月30日前完成互联网上报名工作。各参赛团队请准备好相关保留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等,我校在7月初进行评选。
-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团队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并将工作小组联络人报学校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刘思思。
七、奖惩办法
- 学校初赛团队要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 学校初赛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3名;
- 学校初赛评选出组织奖2名;
-
凡未完成项目申报任务的二级学院,全校通报。
八、其他事项
- 本次比赛由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牵头;
- 本次比赛校内具体联络人刘思思老师,联系电话13786652644;
- 本次组织的比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二级学院要克服困难,广泛动员,要认真领会大赛通知精神,尽一切努力组建好参赛团队,我校争取有团队进入省内复赛获得名次。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