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8届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
一、发放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纸质材料提供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孤儿类:提供《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②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目前该家庭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可参考附件2的样本格式。
③残疾人类: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以本人姓名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同时须注明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5)学籍证明(可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出具毕业生本人不需要准备)。
附件: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样本)
附件1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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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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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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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
入学前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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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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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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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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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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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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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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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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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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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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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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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孤儿 □残疾□城乡低保家庭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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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
(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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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意见 |
班主任(辅导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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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意见 |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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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兹证明学生 (身份证号: )所在家庭确系 省(自治区)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主 (身份证号: ),学生与户主关系为 。该家庭目前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特此证明。
当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