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关于参加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国务院定于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3时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并讲话。现将参加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做好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对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省政府机关院一办公楼C座一楼),市州、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政府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征兵办主要负责人;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1人;部属、省属在长高校主要负责人。
(二)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就业和教育的负责人;长沙以外高校和市州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其他参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长沙以外高校和市州教育局请及时与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明确参会地点。
四、会议报名
请部属、省属在长高校5月10日上午8:1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学校、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hnsjytxsc2012@126.com,联系人:省教育厅学生处周军、刘莹,电话0731-84715492。
部属、省属在长高校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书面向省政府办公厅(会议处,传真:0731-89990219)请假。与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